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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4 16:49: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学校设立考核工作领导组。各部门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1、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岗位设置后所确定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2)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3、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部门人员基数的12%之内(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2、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3、主管领导在听取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议;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核领导小组签署考核单位审核意见。

5、个人签署意见。

6、材料经确认无误后,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四、经学校同意在外攻读学位的教职工在原单位参加考核,但是不得被定为优秀等次。

五、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含直属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表直接报送党委组织部,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考核。

六、各考核单位要坚持考核工作的政策性、原则性和严肃性,考核材料请于2015年1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或组织部。

七、年度考核登记表为本人存档材料,按要求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

八、人事代理人员使用人事代理考核登记表(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度优秀比例.xls

      2、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3、2014年度考核花名册.doc

         4人事代理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组 织 部                                   人 事 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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