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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澳门太阳集团城网址9661201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8 16:35: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精神,现就澳门太阳集团城网址9661201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范围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档案、党务政工(含中级)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审办法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本年度职称由学校组织外校专家分文理两个大组评审。外校专家评审通过后,学校有自主评审权的学科,经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审议后报省教育厅核准;未有评审权的学科经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上报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三、评审标准

        1、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09]01号)或《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有关条款执行;

        2、高校实验技术系列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01号)有关条款执行;

        3、其他系列的评审标准按照相应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执行。

        四、指标计算办法

        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对岗申报和聘任。

        经校长办公会同意,根据今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和学校拿出的指标数计算出比例。再根据各学院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计算出各学院的推荐数,由各学院等额或排序推荐。凡是计算结果大于1的学院,均有1个确定指标数(学院推荐的第一名),余下的整数和小数点纳入竞争指标数;计算结果小于1的学院,没有确定指标数,小数点(学院推荐的第一名)直接纳入竞争指标数。信息学院根据推荐情况,纳入到相应学科竞争。

         五、指标职数

       (一)、高校教师系列

        1、教授: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2、副教授:岗位职数为20个,各学院按照下表指标数推荐(不含破格人员)。

 

单 位

文学院

政法学院

历史学院

经济学院

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体育学院

数学学院

计算机学院

物电学院

化材学院

生科院

信息学院

合计

指标数

2

2

1

1

1

2

3

1

1

2

2

1

2

2

3

1

27

 

        (二)其他系列

         根据目前岗位设置聘任情况,拟推荐高级实验师1人、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1人、高级政工师1人。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根据本人条件,向学院(单位)进行申报。机关教辅单位申报高教系列职称者由学校职改办出具委托函后归入相应的学科考评推荐。

       (二)代表作外审。代表作由学校统一送省外高校进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时的重要参考。     

       (三)学院(单位)推荐。各学院(单位)成立考评推荐组(最少5人,名单报学校职改办备案),负责本学院(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考核等工作,对照学校下达的岗位职数,公开、公平、公正的向学校等额推荐人选,并对拟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人业绩成果和推荐结果要公开展示,允许他人查阅)。

       (四)学校职能部门审查。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的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成果;科研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的科学研究成果;学校职改办审核申报者的学历、资历等,并根据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推荐进入评审程序。

       (五)外校专家评审。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学校组织外校专家评审,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

       (六)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审议。根据外校专家的评审结果,综合考虑学科建设、岗位需要、结构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七)公示。对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等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需报送材料

       (一)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

        1、教学任务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对职称评审有实际支撑作用的材料。原件由学院考评推荐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职改办只收取复印件,原件由学院统一保管。评审过程中,若有必要,职改办将随时调阅。对于没有审核人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支撑材料按照要求整理整齐(可暂不装订,待审核后再装订),零散材料不予接收。

         2、《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30份,填写后用A3纸打印,暂提交1份,待审核后再行打印)。

         3、《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由学院汇总上报)。

         4、《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可暂提交1份草稿,待审核后再行打印装订)。

         5、《澳门太阳集团城网址9661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一式2份。

        (二)其他系列(指标职数内)暂可按照2015年度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评议,待2016年度的开评通知下达后再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上报。

          八、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院推荐组报送推荐人员名单。按照今年职评工作的部署,推荐人选由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职改办,时间截止到7月26日。

        (二)报送外审代表作材料,具体事宜见《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时间截止到7月31日。

       (三)按照第七点的要求报送材料。人文社科报送时间为8月20日;理工科报送时间为8月21日;其他系列报送时间为8月22日。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破格申报人员(仅限于任职年限破格)不占所在学院(单位)推荐指标数。

       (二)各学院(单位)本着对申报人负责的态度,务必做好审核工作。凡申报人员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参评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及教学事故通报批评以上者暂缓申报。

      (四)职评过程中发生的申诉或争议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受理,最终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五)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十、联系电话:3803218   联系人:李景刚

 

       附件:

      1、附件1:代表作鉴定通知

      2、附件2:2016年职称评审附件表格

      3、安徽省教育厅开评通知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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